李素若是濮阳中共党组织的创始人之一。原名道远,号自重,1905年生于濮阳县李道期村。幼年就读本村私塾,1920年考取濮阳高小,1922年考入大名省立十一中学。次年,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开除。随后,他到北京求学,考入私立大同中学,开始接触到《向导》、《先驱》等进步刊物,逐步接受马克思主义。1925年,他转入北京法政大学预科班读书,由同乡、北京俄文法专学生王亦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后,他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发展了平杰三、王守真等入党。1927年3月,中共党员、大名七师学生刘大风、赵纪彬、李大山到北京寻找上级党组织,李素若帮助他们和中共北方区委取得联系。不久,中共北方区委派李素若去大名,任中共大名特支书记,以大名七师教员的公开身份作掩护。在中共大名特支的领导下,大名党组织发展迅速,尤其是大名七师,包括校长谢台臣、教务主任晁哲甫、训育主任王振华在内的大批教员和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共青团。大名七师成为直南革命的一个重要策源地。
5月,大名“红枪会”暴动,七师被迫放假,李素若回到家乡濮阳。不久,北伐的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三军梁寿凯部占领濮阳。借助高涨的革命形势,李素若和赵纪彬、李大山等在濮阳建立了中共濮阳特别支部,李素若任书记。为了便于工作,李素若又以国民党员身份在濮阳设立国民党县党部,并自任书记长,帮助北伐军筹饷。各部部长如李步庭、赵纪彬、谢台臣、王亦华都是跨党党员。濮阳特支以国民党县党部的名义公开活动,使濮阳没有出现大革命失败后大量共产党员被捕杀的局面。10月,中共濮阳县委成立。在中共濮阳县委领导下,濮阳县千口、化村、井店一带的农民运动如火如荼。1929年2月15日,县委在温邢固召开庆祝算账斗争胜利大会。地主豪绅勾结濮(阳)、内(黄)、滑(县)地主民团武装,对大会进行了突然袭击,打死3名农会会员,拘捕县委领导人赵纪彬、李大山、刘汉生、王卓如。温邢固事件发生后,李素若即以国民党濮阳县党部的名义联合大名、清丰县党部一起出面,想尽办法营救被捕人员。结果刘汉生、王卓如“取保外押”,赵纪彬、李大山被轻判二年半徒刑。后来,河北省政府再查此事,封了国民党濮阳县党部,以共产党嫌疑下令通缉李素若。
为了保护李素若,中共顺直省委将他派往烟台,通过关系安插到地方军阀刘珍年的政训处,不久升任处长。李素若帮助刘珍年办学校,训练军队,借机进行革命宣传,发展党的组织。他还专门做刘珍年的工作,宣传共产党的主张,讲革命道理,对刘产生了很大影响,在一些问题上甚至可以左右刘的态度。中央军委书记周恩来指示烟台地下党组织设立军事、地方、警察三个特别支部。因为李素若等的工作卓有成效,军事特支率先建立起来,由刘珍年部军官及学生中的秘密党员20余人组成,李素若任书记。李素若又积极联络打入烟台公安局内部的秘密党员,协助建立了警察特支。不久地方特支也建立起来。三个特支贯彻周恩来的指示,抓住有利时机发展党组织,开展革命活动。军事特支的工作十分活跃,和地方特支共同创办了《胶东日报》(后改为《胶东新闻》),刊登国内外新闻、工农红军作战胜利的消息及全国各地工运、农运、学运的动态等,进行反帝反封建及反军阀混战的革命宣传。虽然该报创刊3个月即被当局强令停刊,但它发行量达到6000份,并发行到天津、上海和朝鲜等地,产生了积极影响。军事特支还和地方特支联合创办了平民夜校、农民夜校,组织工人、农民学习文化,接受革命教育。年底,烟台已有共产党员 100余人,中共支部、小组遍布于工厂、学校、机关和医院。1930年 2月中旬,烟台市工人罢工,举行游行示威,当局出动大批军警镇压,斗争失败。但这次斗争时间长、范围广、影响深,为烟台工运史上前所未有。蒋介石对烟台的形势惊恐不安,密电刘珍年,指责他“包庇共产党”,命令他“必须即时严加禁绝,否则必予严惩”。鉴于形势逆转,争取刘珍年已失去价值,按照中央指示,1930年3月,李素若等撤离烟台。部分未暴露的党员组成中共烟台市临时委员会,潜伏在烟台坚持斗争。
离开烟台后,李素若到北平,在中共北平市委领导下工作,参加了北平“八一”示威。此后形势严峻,在白色恐怖之下,他颠沛流离,利用各种关系做过陕西省参议、西安高中教育主任、徐州一家私立中学的教员、北平商学院教员、北平《通俗读物》编刊社编辑,既是谋生,也尽其所能做些革命工作。“七七”事变后,李素若再次回到家乡濮阳,投身于抗日救亡的洪流。1937年7月底,他同平杰三、晁哲甫、赵纪彬、王照临、高镇五、王振华等在南乐、清丰、濮阳、大名等县成立了“冀南文化界救国会”。刘大风受命回直南组建抗日武装,李素若同王振华做通国民党河北民军总指挥张荫梧的工作,张荫梧委任刘大风为大名、濮阳两专区民运指导员,为刘大风开展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10月,中共直南特委直接领导的第一支人民抗日武装——四支队成立,李素若任联络员,负责部队的对外联络工作。他利用各种关系,到西安、武汉等地搞来军需品、宣传品,还为四支队募捐了部分经费。四支队用的第一台收音机就是他募捐来的。他还将家里卖地的钱交给四支队,可以想象这对于刚刚建立、无经济来源的四支队何其宝贵!对于部队的发展,李素若有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四支队可以与丁树本联合,但不能跟丁搞在一起,而应独立活动,到敌人后方去发展壮大,建立自己的政权。李素若的这些建议,现在看来无疑十分正确,而且实在是太重要了。但在当时,直南特委的主要负责人却不认同这一观点,反而对李素若产生怀疑,怀疑他想破坏统一战线。
一封从西安寄来的信坚定了这种怀疑。这封信收信人是李素若、王冠儒、李茂林,寄信人署名汪静涵,信上写的是问候和鼓励。直南特委主要负责人认定汪静涵就是托派张慕陶的化名,这封信就是“托派指示信”,李素若等三人都是托派。其实,汪静涵是中共早期党员,与李素若等人是老相识,李素若不久前到西安为四支队募捐,汪静涵给予很大帮助,现在来信问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直南特委主要负责人不做深入调查,即武断地做出了对三人进行镇压的决定。1938年4月1日(农历三月初一),李素若带着一笔从老家募捐来的钱,兴致勃勃地来到四支队驻地范县王辛店,不想立即遭到拘捕,募捐来的钱也被说成是用来收买四支队的。就这样不明不白,李素若被拉到王辛店村北头王家坟地里活活地用刀砍死了,年仅33岁。此前,王冠儒已被秘密枪决。李茂林得讯后逃离,才幸免一死。更为可悲的是,李素若的三弟李道源(字清泉,又名晓初,中共党员),在吕正操部任政治部主任,也受李素若案株连而被枉杀。
李素若案一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纠正。1983年9月,中共濮阳县委做出了《关于李素若同志被错杀的平反决定》。决定中说“李素若同志是位好同志,对革命是有贡献的,定他为托派是无根据的,轻率处死是错误的,确属一起冤案。经县委决定,为李素若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推翻不实之词,消除政治影响,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