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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发布时间: 2015/3/4 14:07:16   作者:马爱霞   来源:濮阳党史网   浏览次数:
摘要: 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创建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之一。这块根据地的党委和行署在领导广大军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军事斗争的同时,还十分重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创建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之一。这块根据地的党委和行署在领导广大军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军事斗争的同时,还十分重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如实行减租减息土地政策,开展大生产运动,加强财政工作,发展商业贸易等等,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不仅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证,而且为党的经济建设创造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随着军事斗争形势的发展而逐步进行的,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一)1938年至1940年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创建形成时期的经济工作
抗战初期,冀鲁豫边区各地党组织发动群众,组建抗日武装,开展敌后游击战争,所需经费主要是靠募捐和没收汉奸财产来解决。随着抗日武装力量和党政群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所需给养经费越来越多,单纯依靠就地筹款筹粮的办法,不但不能满足需要,而且加重抗日武装活动地区人民的负担。再者,由于没有统一的征收制度,农村各阶级各阶层之间出现负担不合理现象。为此,冀鲁豫边区各地党委遵照党中央指示,及时提出“合理负担”政策,即富者多负担,贫者少负担。同时决定,凡是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地方,一律由政府统一征收粮款,停止军队和党政机关自行筹集,废除“红白条”制度,采用粮票领粮制,杜绝混乱现象。针对敌人频繁“扫荡”的情况,对公粮实行分户保管,统一支用,以避免大的损失。后来,随着各抗日根据地的初步形成和行署、专署的建立,合理负担办法和财政制度逐步完善,如冀南六县专署成立后,于1940年5月颁布《本区财政统筹统支办法》、《各级政府机关、部队、群众团体每月支出预算办法》。到秋季,不但对这两个办法进行修订,又制定了《本区会计与审计暂行办法》、《各级审计委员会暂行条例》。鲁西区于1940年由鲁西行署制定《整理田赋地亩暂行办法草案》,规定人均一亩半为起征点,实行3级累进税,使负担主要落到了占户数30%的地主、富农和比较富裕的农户身上,一般中农和贫农的负担相对减轻。此外,为了搞好这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各根据地行署还加强了贸易管理,建立自己的金融贸易体系,如发行“抗钞”(抗击根据地的货币),在基础较好的地方建立生产、消费信用社,开办一些小型民用工厂,在政府内设财政、粮食等部门,建立财经委员会,将财经工作直接置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之下。所有这些措施,对于发展经济,保证供给,服务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1941年至1943年根据地严重困难时期的经济建设
从1941年开始,由于日军把进攻的重点放到了坚持敌后抗战的八路军和新四军身上,对抗日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实行“三光”政策;国民党顽固派也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对敌后根据地实行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再加上冀鲁豫边区连续遭受旱、蝗灾害,农业严重欠收。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在敌祸天灾交加之下,经济出现严重困难,极大地削弱了根据地的物质基础,在此情况下,冀鲁豫区党委和行署在毛泽东提出的“发展经济、保证供给”的总方针指导下,领导广大军民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救灾运动,加强了财政经济建设,克服了困难,战胜了灾荒。
1.在经济政策上实行减租减息。1942年1月28日和2月4日,中共中央先后颁发《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和《关于如何执行<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的指示》,决定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冀鲁豫边区政府根据党中央指示,组织群众积极开展了这一工作。减租,即佃户给地主交地租“照抗战前租额减低25%”。同时规定,佃户给地主担水喂牲口,由地主给以一定数额的粮食;给地主锄草、出粪、垫牲口圈,地主管饭;给地主拉土修房、出差,地主管饭、付工钱等。减息,即借高利贷“一律改为10个月为一期,最高利息不得超过一分半”。对抗战前借贷,“如付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停利还本,超过二倍者,本利停还”。这一政策,调整了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团结了各阶层人民,增加了各阶层人民的生产积极性。
2.大力开展生产救灾运动。只有自己动手,进行生产救灾,才能彻底战胜灾荒,较快地恢复社会经济。为此,冀鲁豫行署于1943年初,召开专员联席会议,制定了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生产救灾运动。首先,进行了以纺棉织布和搞运输为主的“以工代赈”活动。抗日民主政府将部分棉花贷给妇女,组织妇女纺棉织布,再将纺好的棉纱和织成的土布销售出去,用赚取的钱买回粮食。在沙区,90%以上的妇女参加纺棉织布,共纺棉200多万斤,织布50多匹,换回粮食1000多万斤。同时,抗日政府还组织男劳力搞运输。从中心区运粮到灾区可得运粮数的15%,仅冠县就组织运粮小车1050辆,共运粮280万斤,从中得到粮食42万多斤。另外,鲁西北、沙区的盐碱地很多,政府发动群众熬碱晒盐,将制成的皮硝、火碱、小盐运销外地,换回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通过以工代赈,既发展了生产,又救活了灾民。其次,组织群众互相渡荒。由于灾区生产力遭受严重破坏,人口锐减,要进行生产自救,必须把灾民组织起来。灾区抗日民主政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组织灾民建立合作社,合作社本着自愿结合、等价交换的原则,灵活地组织拨工换工,调剂劳动力,从事生产。沙区重灾区的几十个村庄,建立110个合作社,参加群众达15000人。通过互助,不仅把群众组织起来,增强了灾民生产自救的能力和信心,而且为后来的农业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组织基础。第三,边区抗日军民响应毛泽东“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1941年春,边区抗日民主政府大力组织灾民搞好春耕,向群众发放春耕贷款上千万元用于购买生产工具、粮种、牲口等,还动员群众种植早熟作物。这样基本上保证了适时春耕春播。同时,随着早熟作物的成熟,灾区开始出现转机。在大生产运动中,边区党政军机关为了减轻灾民负担,抽调大量马匹,自己动手在沙区进行开荒种地,1944年春,开荒万余亩,仲裁7000余顷,打井200余眼。二分区各直属单位,在范县颜村铺一带,都建立了粮菜生产基地,基本上实现了粮食自给。
3.冀鲁豫边区政府为活跃根据地市场,大力开展公私贸易。其重点是建立公营商店,自1942年秋到1943年6月,共建立15个商店和8个手工业工厂,共有资本1490余万元。公营商店在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是帮助群众渡荒,商店从非灾区采购大量粮食,在灾区市场上评价售出,以稳定粮价,调剂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其另一项重要工作是组织输出根据地的土特产品,扶植农副业生产。编曲的土特产品较多,如土布、红枣、花生、草帽辫、牛皮、猪鬓、阿胶、硝、盐、碱等,商店每年都及时地将这些土特产品收购起来,有的运往敌占区,以换回必需品或伪币,有的运往友邻抗日根据地,以调剂余缺。这样,公营商店为根据地保证供给,支持战争,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
4.进行货币斗争,建立统一的“抗钞”市场。1942年以前,边区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是混乱的。法币是流通的主要货币。抗日根据地虽然也发行了“抗钞”,如冀南票、鲁西票等,但在群众中尚未建立起信誉来。日伪币在抗日根据地内是不合法的,但由于日伪军占据着城市和交通线,用伪币可在这些地方购买到抗日根据地缺少的屋子,所以伪币在边去市场上或暗或明地流通,敌人则趁机利用伪币掠夺根据地的物资。为了保护边区人民的利益,发展抗日根据地的生产,1942年9月15日,冀鲁豫行署决定开展统一市场货币的斗争,规定以鲁西票为主的“抗钞”为本位币,并决定扩大发行鲁西票,1943年5月底以前发行额由17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在此基础上,在各工商分局和县局设立信用科、信用股,用“抗钞”大幅度发放农业贷款、军工生产贷款和公营贸易贷款,还广泛宣传统一市场货币的意义,限期兑换伪币、法币,并组织进行全面市场检查。此外,根据地还开展了反假“抗钞”的斗争。到1943年底,边区已经建立了统一的“抗钞”市场,取得了统一市场货币斗争的全面胜利,对防止边区物资外流,保证灾民渡荒起了很大作用。
5.加强财政建设,使财政工作逐步走上轨道。其主要措施是统一合力负担办法和整理村财政。在边区,以往各抗日根据地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合理负担政策,使负担征收办法极不统一,有的用6级合理负担办法计算征收,有的用75%的田赋地亩数平均计算征收,有的用冀鲁豫区与鲁西区颁布的合理负担办法计算征收。这样,就造成人民负担不平衡,从而影响到救灾、生产和粮食供应。为此,冀鲁豫行署于1942年颁布了《合理负担暂行办法草案》,总的原则是:富力大的多负担,富力小的少负担,极贫苦的不负担;负担最高额不超过每人全年收入的30%;负担人口以县为单位,应达到全部人口的80%左右。计算负担时,以每人标准1亩为免征点,以1亩为累进级,以超过免征点起至20亩为累进终止点,共分为20级。县、区、村各级均成立评议委员会,调查评议民户财产,并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最后由县政府统一印发民户合理负担计算表,由民户填写后报县政府批准。这个办法的图形,使民户的负担更趋合理。1943年6月30日,行署经过反复研究和征求各阶层人民的意见,总结各地实行合理负担的经验,正式颁布新的合理负担办法。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大张旗鼓地宣传、实施,为边区的财政建设奠定了基础。在实施合理负担的基础上,全区结合开展民主民生运动,对村财政进行整理,经过反贪污、查黑地,实行统筹统支,使村级财政逐步制度化、正规化。这样,有利于保持村干部的廉洁,促进民主建政工作,减轻人民负担。
通过以上措施,到1943年秋,边区党政军民终于战胜灾荒,取得较好收成,渡过抗日战争时期最为艰苦的岁月。边区的财政经济建设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1944年至1945年8月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巩固扩大时期的经济建设。
这一时期经济建设的重点是开展大生产运动,为巩固扩大抗日根据地提供物质保证。
1.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党委、政府和军队,必须于今年秋冬准备好明年在全根据地内实行自己动手,克服困难的大规模生产运动,包括公私农业、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和上邪,而以农业为主体。”冀鲁豫边区党政军机关认真学习研究了这一指示,分析当时的情况,认为边区在1943年的生产救灾中,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因为只经过一个生产周期,所以只能做到使灾荒缓解,有了饭吃,还不能达到自给有余,更未做到有较多的储备。而要进一步改善边区的物质条件,就必须在搞好减租减息,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努力发展生产。为此,冀鲁豫行署和军区于1943年3月8日联合召开全区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开展大生产运动。会后,边区各地立即掀起一个以春耕和防旱为主的农业生产高潮。冀鲁豫行署要求各地在春耕中组织互助组以解决牲畜、农具和劳力缺乏的困难。据7个专区的不完全统计,参加各种形式互助组的有10万多人,近2000个组。在动员群众组织起来的同时,分局和行署还采取许多奖励农业生产的措施,如奖励开垦荒地,帮助垦荒,发放生产资金贷款,提倡积肥等。此外还注意推广新技术,如选育优良品种,划定粮种管理区等等。在部队,自己动手发展生产,减轻人民群众经济负担,成为全军区干部战士拥政爱民的内容之一。到1944年底,军区直属机关共种园地110亩,打井16眼,军区其中7个直属单位共开荒地3000多亩,收获粮食29596斤,棉花18866斤,花生81080斤,菜类204874斤,红薯5055斤。
2.迅速发展的军工生产。进入1944年,随着冀鲁豫与冀南两区的合并,边区的军工生产得到壮大和发展,冀鲁豫军区后勤部军实科军工股与冀南军区修械所合并,组成冀鲁豫军区子弹队,每月复装子弹2万多发。之后,冀鲁豫军区炸弹长在清丰县成立,生产出多种炸弹。与此同时,各军分区的军工生产也迅速发展,保证了部队的攻坚战斗。在攻打南乐、阳谷等城的战役中,边区生产的九二炮弹和八二炮弹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这一时期的大生产运动,使边区进一步医治了战争创伤,消除了灾荒后果,充实了边区物质储备。为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物质保证。
 

 
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其成功经验应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
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严重困难时期,侵华日军对根据地疯狂进攻和残酷扫荡,国民党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和军事摩擦,根据地靠什么解决经济困难?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依靠全体军民的创造力”(《毛泽东选集》第3卷965页)。根据地军民在毛泽东自力更生方针指导下,自己动手开垦种地、创办工业、发展商业,创造性地进行自给经济的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使根据地渡过了严重困难时期,充分说明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正的正确性。
(二)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出发点。
毛泽东指出,根据地建设是在抗日战争情况下进行的,是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在“被敌人分割,因而又是游击战争的农村环境”下进行的。这就是根据地建设的实际情况。
首先,冀鲁豫区党委和行署针对经济建设是在抗日战争情况下进行的实际,制定了适应战争需要的经济政策,如减租减息政策就改变了过去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既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使农民有饭吃,保证战争的主力军——农民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实行交租交息,使地主阶级也能过活,以便争取地主阶级抗日,至少使他们不反对抗日。
其次,根据地党委和政府针对根据地经济是以个体经济为主的、分散落后的、又是在游击战争环境下进行的特点,认真执行了毛泽东“组织起来,发展根据地经济”的具体方针和办法。互助组、合作社在党史克服了一家一户生产工具和经费不足的酷男女,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同时对农民集中时间种收,集中时间参加战争都起了重要作用。
第三,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军区根据当时的特殊情况,注意发挥军队在生产建设中的作用。军队参加生产,在别的历史条件下或在别的国家也许是不适当的,但对处在落后的、贫困的、经常被敌人摧残的、长期战争的农村根据地,却是合理的、进步的。军队如果只打仗不生产,就会吃不饱穿不暖,就是不能克敌制胜。实践证明,冀鲁豫军区部队参加生产,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改善了军队的给养,培养了顽强的作风,也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密切了军民关系。
(三)搞经济建设必须正确处理财政收支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根据地,财政收支关系到抗日经费的供给问题,是绝不能忽视的。但另一方面,财政收支又不能超出人民的承受能力,如果赋税征收过多,必然要加重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损害他们的实际利益,从而挫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党委和行署非常注意贯彻合理负担政策,非常注意在组织人民群众发展生产,保证人民群众生活有所提高和能够扩大再生产的情况下增加财政收入,及保障了抗日经费的落实,又不伤民力,使经济得到平衡而稳固的发展。
(四)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是搞好根据地建设的根本保证。
离开党的领导,党的经济方针、政策无论怎样正确,都很难变为现实。为此,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军队、学校党的主要负责同志十分注意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包括制定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建立经济工作部门,配备经济工作干部,自觉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从实践中掌握经济工作的规律,及时总结成就与经验等等。1942年至1943年根据地发生大灾荒,如果没有各级党委领导人民采取得力措施,抗灾救灾,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总之,在军事斗争极为严酷的战争年代,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就把经济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并取得伟大胜利,对抗日战争胜利起到了根本保证作用。今天,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和平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为我国的经济腾飞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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