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 党史研究

冀鲁豫区党委领导的生产救灾工作 (1942—1943年)

发布时间: 2025/3/10 16:07:12   作者:马爱霞   来源:   浏览次数:
摘要:

 

19417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和十八集团军总部决定,将鲁西和冀鲁豫合并为冀鲁豫边区。这时,日寇正集中兵力进攻我坚持敌后抗战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对我抗日根据地,政治上连续进行“治安强化运动”,军事上不断“扫荡”、合围、“蚕食”和“清剿”,经济上严密封锁,积极破坏,国民党顽固派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先后掀起第一、二次反共高潮,在敌后的部分顽军也由与日寇秘密勾结到公开伪化。从19411月到194312月,冀鲁豫边区军民经受了日伪五次“治安强化运动”和顽军高树勋、孙良诚等部以及土杂武装的不断骚扰破坏。根据地军民处在敌伪顽三面夹击之中,根据地面积明显缩小。与此同时,又出现了历史上罕有的旱灾和蝗灾,边区抗日根据地处在极端困难的时期。 

严重的旱灾与蝗灾

1942年从春到秋,冀鲁豫边区遭受严重的旱灾,连续数月滴雨未落,有的地方玉米叶一燃就着,麦秋几乎绝收。尤其是1943年,旱情更加严重。“旱生蝗虫涝生鱼”,继旱灾之后,1943年夏秋,边区大部分地区蝗灾又至,严重地区,飞蝗遮天蔽日,几天竟能把大片秋禾全部吃光。有的老百姓思想迷信,认为这是神虫,不敢扑杀。就这样,蝗虫所经之地又下卵,一月之后,卵又变成蝻,继续危害蝗虫吃剩下的庄稼。

这场历史上罕有的旱蝗灾害,给边区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边区灾民达120万人之多,他们先以树皮、野菜充饥,继而当卖家具、土地、儿女妻室,换回少许粮食维持生命,甚至有暗吃人肉现象。边区灾民病饿而死,露尸荒郊者不计其数。南乐县1942年就饿死1.7万余人,清丰县饿死2.7万多人。大部分地区十室九空,逃亡他乡者甚多。边区轻灾区508个村庄,约30%的群众外逃,重灾区1050个村庄,约70%的群众外逃;牲口减少更属严重,据内黄32个村调查,原有牲口1012头,1942年底只剩下354头,1943年春几乎全部吃掉卖掉。面对灾荒,冀鲁豫区党委遵照中央指示,领导边区人民克服重重因难,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轰轰烈烈的救灾运动。 

采取措施,积极领导生产救灾

纵观冀鲁豫边区的生产救灾斗争,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组织广泛的社会教济。为了挽救灾难深重的灾民,冀鲁豫边区党、政、军齐动员,齐心协力组织赈济。抗日政府在两年中向灾民贷款约1亿元。沙区的重灾区村庄,每户平均达2400元。各级党政工作人员响应边区政府号召,每人每天节约1两小米,部队每人减到15(小两制,1=16两,1=31.25)1943456三个月中,军队每人每月节约小米5斤,马匹节约饲料10斤,全区节省小米约1500万斤以上。节约的粮食,除供给灾区度荒外,还将一部分拨给冀南作为生产粮投资。濮范观中心区发扬革命友谊,1942年支援清丰、南乐、卫河、顿丘等县粮食432万斤。此外,边区党、政、军、民大力开展募集糠菜运动,解决灾民燃眉之急。

二是普遍开展借粮运动。为帮助群众度难关,党和政府组织和发动群众向地富借粮,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既要借粮,又不能影响团结抗日。为此,党和政府出面协商,说明借粮是积德行善,救人活命的好事,也是对抗战的贡献。规定借粮时留够地富全家吃用的,有借有还,如过期不还,政府以公粮作抵。南乐县还通过地主、富农家的佃户、雇工摸清埋放粮食的地点,如说没粮可借,就当即说破。经过艰苦细致的宣传和斗争,许多地富拿出粮食借给灾民,仅内黄北冯村大地主刘永合家就借出粮食56石,整个沙区向地富借粮55200余斤,三、四分区仅1942年就借粮350万。

三是开展赎地斗争。由于1942年夏秋的旱灾,不少灾民把自己的土地、房产廉价出卖,失去了主要的生产资料,衣食无靠。为此,19437月,遵照中共中央北方局发布的救灾指示,冀鲁豫各受灾县县委召开工作会议,宣布了党的回地政策,即在灾害中农民卖给地主的土地要重新赎回来,地主必须准许,而且规定了中农一般不动,富裕中农协议等有利于团结的办法。经过说理,烧契,许多土地重新回到贫苦农民手中。政府组织民兵武装,保护群众秋收,生产得到了恢复,有力地支援了抗战。

四是实行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1942128日和24日,中央先后颁发《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和《关于如何执行〈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的指示》,指出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大灾荒发生后,冀鲁豫边区政府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斗争。减租,即佃户交地租“照抗战前租额减低25%”。同时规定,佃户给地主担水每口人一斗粮(一斗相当于12.5斤),喂牲口每头三斗粮,铡草、出粪、垫圈,东家管饭;拉土修房、出差,东家管饭、拿工钱等。减息,就是对高利贷“以一分半为计息标准”,即“借贷一律改为10个月为一期,最高利息不得超过一分半。对抗战前的借贷,如付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停利还本,超过二倍者,本利停还”。与此同时,冀鲁豫边区普遍执行了合理负担政策。19409月,冀鲁豫行署颁发了《整理田赋地亩暂行办法草案》,对地亩标准与划分等级、地亩登记办法、田赋整理与过户办法等作了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还规定:每人扣除一亩标准地不拿负担,其余按占有土地实行累进税,每人平均四亩地者,交三亩地公粮,五亩至七亩地者,每亩交一亩二分地的公粮,八亩至十亩者,每亩交一亩五分地的公粮,十亩地以上者,每亩交二亩地的公粮。这样,基本上做到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负担,中农减轻了负担,大部负担落到了地主富农身上。鼓舞了广大农民的抗日和生产积极性。

五是清查黑地,减少灾民负担。1943127日,冀鲁豫行署针对边区地富占地多相对交公粮少、贫苦农民占地少相对交公粮多、甚至无地交粮的不合理现象,颁布了《清查黑地奖惩暂行办法》,指出黑地即隐满不向政府交纳公粮的土地,对黑地追交田赋,公粮负担及处理办法做了具体规定。为了团结中农,行署明确宣布,中农的黑地,只要如数报出,只在今后按数交纳公粮其他负担,不追补,不处罚。对地富规定,要追交逃避未交的公粮,有的还要罚款。其具体政策是:顽固势力追交100%,中间势力追交60%。追交时间,一般从1942年秋季算起。但非自动呈报而经检举查出者,自1942年麦季算起。经过这一斗争,增加了抗日经费的供给,保证了根据地各阶层人民的合理负担。

六是进行货币斗争。抗战初期,冀鲁豫边区货币市场非常混乱。既有国民政府的几十种四行法币、国民党军队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流通券,还有日伪当局发行的多种日伪币、当地商贩发行的五花八门的土杂钞,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发行鲁西银行钞券(简称鲁钞),作为冀鲁豫区本位币,统一市场货币,建立冀鲁豫区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必须进行货币斗争。鲁钞发行初期,冀鲁豫区党委组织工商局、银行部门开展了禁止伪币和肃清土杂钞的斗争。1942915日,行署颁布了《冀鲁豫边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规定本区一切公私交易各款,一律以鲁西银行钞票为本位币,所有法币及其他杂钞一律停止流通。从此,冀鲁豫区以前实行的保护法币政策,改为排除法币政策。到1942年底,濮范观中心区市场鲁钞已占到二分之一,鲁西北市场鲁钞与法币也趋平均,从而取得了统一市场货币地区排除法币斗争的初步胜利。为了在全区建立统一的鲁钞市场,把伪币和法币彻底赶出根据地,194321日,行署又通令修订颁发《冀鲁豫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对使用法币的处罚标准、兑换法币办法、查获法币奖励办法等作了具体规定。除此之外,区党委和行署还采取了冀鲁豫工商局和鲁西银行联合办公,在大集镇成立大商店和交易所,压价收兑法币等办法,开展统一市场货币斗争。194339日又颁布了《冀鲁豫区统一市场货币工作组织办法》。经过各级政权组织和各经济部门的共同努力,年底,濮范观和鲁西北地区统一货币斗争取得了全面胜利。其他地区也取得了基本胜利,对防止边区物资外流,保证灾民度荒起了很大作用。

七是组织灾民以工代赈、生产自教。政府教济和社会救济以及其他一些经济政策,虽然解决了灾民的燃眉之急,但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从长远计划,冀鲁豫行署决定领导灾民以工代赈,生产自救。

1943714日,冀鲁豫行署发出《关于扑灭蝗灾,抢救秋禾的指示》,除提出要求和介绍扑杀方法外,还订出以蝗虫兑换小麦以及照顾贫苦农民利益的出工办法,以提高灭蝗的积极性。当1944年夏秋,边区大部分县又有蝗虫降临时,边区群众积极主动,及时动手,迅速扑灭,战胜了第二次蝗灾。仅冠县就捕灭蝗虫蝼蛄上千万斤。到19448月底,全区大部分蝗虫被剿灭,保住了秋苗六、七分的收成。

在生产自救运动中,冀鲁豫边区政府为了活跃根据地市场,组织群众开展对外贸易。1943年冬季,边区政府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商局。工商局结合生产救灾,制定了对外贸易等经济斗争方针和措施。如在井店建立“德兴隆”商店,以商店为纽带组织广泛贸易。商店把当地花生、红枣、土碱、皮销等土产品运往敌占区销售,再买来棉花,组织群众纺织,然后商店收购布匹,负责运出,再购买大批子弹、药品、医疗器具、染料、食盐等军需民用物品,并从外地调集大批粮食,平价售给灾民。此外,西至京汉,东到津浦,以及济南、北平、天津、上海、扬州等地,均有工商局设置的贸易点,以沟通商品交流。这一措施,活跃了根据地的经济工作,粉碎了敌人对根据地的经济封锁。

抗日政府还采取组织纺织运输合作社、运粮、打井、熬硝晒盐、贷款等办法,开展生产自救。规定参加纺织合作社者,除织布赚钱(一匹布可赚38元,以当时米价可买米34)外,每个纺织者每日贷米2两;运粮赚米每日所得,除自吃外,还可再供一个人吃饭。挖土井1眼得米30(需工15),砖井每眼政府贷粮300斤,砖由公家解决。晒盐每人每日可得60元,能买谷子5升。内黄县还以贷粮贷款形式组织群众磨粉、打油、组织畜力到外地有赏犁地等办法,发动群众搞副业,仅1942年政府向磨粉户贷麦4050斤。此外,为组织灾民搞好春耕,边区政府向群众发放春耕贷款上千万元,并将边区所有牲口(骑兵团、骑兵连均在内),全部用来帮助灾民春耕,经此办法度过灾荒后,广大群众对共产党、八路军有了深刻认识,生产情绪空前高涨。

在生产自救运动中,冀鲁豫边区抗日军民还响应党中央“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掀起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区党委和军区机关抽调大量马匹,在沙区进行开荒种地,1944年春,开荒万余亩,种菜7000余顷,打井200余眼。二分区各直属单位,在范县颜村铺一带,都建立了粮菜生产基地,基本上实现了粮菜自给,还自做衣服鞋子等,大大减轻了人民负担。除此之外,区党委还采取了精兵简政,反资敌、反抢粮等措施,领导群众开展救灾斗争,对帮助群众战胜灾荒,都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奠定物资基础和群众基础

冀鲁豫边区党和政府领导的生产救灾斗争,战胜了历史上百年未有的大灾荒,恢复了经济,发展了生产,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物资基础,提高了广大群众参军参战的积极性,密切了根据地党政军民关系。

一是为巩固扩大抗日根据地和抗日战争进入反攻奠定了物资基础。党和政府领导的救灾斗争,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复和发展,边区的经济状况得到好转。1943年麦季征收时,最低者完成67%,最高完成139%,麦季屯粮,许多县5天就完成了任务,仅水东区就征收公粮500多万斤。农业的丰收,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恢复,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为根据地建立了巩固的物质基础,也为对日寇反攻积蓄了雄厚的物资力量。

二是鼓舞了广大群众的抗战热情。抗旱救灾的胜利,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的政治觉悟,调动了抗战积极性。他们纷纷参军参战,组织民兵、自卫队,紧密配合主力部队作战。据1944年统计,全边区已有民兵10.3304万人。在几次战役攻势和反“扫荡”作战中,民兵和自卫队正式配合作战的有4.5万人。全年民兵共作战1898(二、十二分区未统计在内),毙伤敌小队长以下54名,俘敌3名,毙伤伪军964名,俘伪军501人,争取伪军反正231名,捉匪66名。共毙伤俘敌伪1088人,查获敌探奸细484人。此外,在战斗中,群众还组织担架队,掩护我伤病员安全转移,妇女儿童到前线送水送饭,慰劳战士。

三是密切了根据地党政军民关系。冀鲁豫党政机关人员和人民子弟兵在最困难时期与群众同甘共苦,节衣缩食挽救灾民,而且自己动手,开展大生产运动,实现生活自给自足,千方百计减轻群众负担,基至为挽救灾民献出宝贵的生命。如沙区发生大灾荒时,区党委和行署征集成百辆大车从濮范观往沙区运粮,分区司令员朱程同志亲自指挥部队护粮。当粮车通过濮阳、清丰公路时,遭到敌人突然袭击,为了保护粮食,朱程同志指挥部队英勇抵抗,有的人负伤,有的人献出了生命。当沙区群众看到血染的救济粮时,无不感动万分,生动地体现了根据地鱼水情深的党政军民关系。

总之,1942~1943年边区大灾荒是前所未有的,而中国共产党领导边区人民取得救灾斗争的伟大胜利,更是历史上的伟大创举。它再次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无往而不胜的党,我们的人民是坚不可摧的人民。

(作者单位:中共濮阳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原载于《濮阳党史通讯》1987年第1期)

Copyright © 2017 http://www.puyangda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
中共濮阳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版权所有 承办:中共濮阳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电话:0393-4426890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224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