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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赋能方志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25/2/6 9:03:05   作者:周进鹏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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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42月,中共中央发布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条例》主题鲜明、站位高远、地位权威,彰显了强烈的历史自信、历史主动和历史使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斗争特色、法规特色。《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全面规范,解决了谁来管、谁来学、学什么、怎么学、如何保障、如何监督、如何奖惩等重大现实问题。《条例》是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开辟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渠道、新境界,也为做好新时代方志工作、促进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基本保障。

一、方志工作的历史方位发生深刻变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也是方志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深刻变化,方志工作面临新的环境条件、形势任务,蕴含着加快发展、蝶变升级的重要机遇。

方志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在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中,河南省三级方志机构全部实现与党史部门合并,组建新的党史方志机构,成为党委管理的党史方志专责工作部门。随着机构整合、事业融合,党史工作、方志工作从此很难分开,也不可能、不应该分开。管理体制的变化,必然要对方志工作的发展规划、运行机制、队伍管理等提出新的目标期望。

记述对象和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进入新时代,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并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品质。这些新变化新成就意味着,方志记载的对象已经或正在发生变化;这些新技术的应用意味着,事业领域拓展、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效能效率、话语体系建设等,都需要进行重新审视,作出相应变化调整。方志工作亟需整体调整、系统变革。

新的文化使命赋予方志新任务。方志具有独特的资料优势、重要的资治功能、鲜明的文献属性,发挥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资治育人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增强文化自信、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方志的优势、价值尤为明显。方志工作必须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找准目标定位,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做好“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中担当作为。

二、方志事业的发展局限难以自身解决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方志事业起步发展,逐步成为一项文化基础事业。以“三级地方综合志书、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部出版”目标实现为标志,方志事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2006年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方志工作步入法治化进程。

应该看到,方志工作还存在一些与发展形势、使命任务不相协调、不够适应的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制约方志事业的发展。国家方志机构挂靠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全国方志工作履行的主要还是指导责任,尽管有《地方志工作条例》提供法治保障,但在依法推动方志事业发展方面仍缺乏刚性要求。全国方志机构行政级别、隶属关系、机构名称等五花八门,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方面弹性较大,无法实行统一,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方志20年一修、一修20”的尴尬状况。在实际工作中,方志事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在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经费保障、弘扬传统、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等方面,紧紧依靠方志部门很难解决上述问题。《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已经18年,有些法规条文已无法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任务。全国第三轮修志启动在即,推动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非常迫切。目前,全国方志队伍普遍存在政治地位低、编纂任务重、专业人员少、队伍更新慢的“小马拉大车”现象,靠自身力量很难实质性推动工作发展、事业变革。

三、方志工作要善于借势借力

共同的使命任务、共同的价值追求,把党史方志事业紧紧联在一起。两项事业,一种情怀。必须跳出方志看方志,以新的全局视野、文化使命、专业眼光审视自我、推进工作,主动借势借力、善谋善为,把平台优势发展成为事业胜势。

坚持党管方志。方志工作必须保持政治清醒,在“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不迷失方向。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方志原则,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方志工作的领导,以大历史观、大党史观看待方志工作,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指向为指向,在“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立传”上,做到旗帜鲜明、行动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好方志的人民立场,确保方志的政治本色、文化底色。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方志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实现事业融合。坚持党史方志“一盘棋”思想,在“思想契合、事业融合、工作耦合”上发力,打通党史方志融合的痛点、堵点。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对拓宽工作领域、保障事业发展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读懂弄通落实其中的核心要义、内容主干、方法路径。系统总结党史方志工作的好经验、好传统,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特别是借鉴、吸纳党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党史工作赋能方志工作。

坚持守正创新。要全面对标对表《条例》,始终保持创业朝气、创新活力。在完成修志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发展领域,着力打造工作品牌。系统开发党史方志文化资源,讲好党史方志故事,建立党史方志话语体系,让党史方志成果在围绕中心、服务社会上展示价值、彰显作为。注重发挥年轻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在党史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锻炼干部、培养干部、识别干部,让年轻干部在事业发展中打头阵、担重任、挑大梁,为党史方志人才辈出、成果频出、事业出彩奠基。

守牢意识形态工作底线。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守牢意识形态工作底线,始终把好方志工作的政治关、事实关、出版关。

党史方志机构融合,是方志事业发展获得转机、赢得发展的重要际遇,而《条例》的公布实施,更为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宽广的发展空间。党史方志部门要以此为机缘、为动力,全面整合资源成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全新的干事平台、发展舞台,为记录反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历史伟业、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党史方志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濮阳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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