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踪研究濮阳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程。
(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三)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
(四)研究中国共产党濮阳历史,总结濮阳党组织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挖掘濮阳革命精神,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五)征集、整理、研究濮阳党史资料,编辑审核市委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献资料、回忆资料等。
(六)开展重要党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协助市委及有关部门审核涉及濮阳党史重大题材的纪念活动、展览陈列、纸质出版物、影视网络作品、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七)负责《濮阳党史》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濮阳党史网站等新媒体平台的更新、维护。
(八)推动党史史志研究守正创新,促进党史史志研究成果转化,宣传党史史志文化,讲好濮阳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九)组织、指导市级综合志书、市级综合年鉴及其他市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指导市直有关部门编纂市级非综合性志书、史书、地情书。指导县级年鉴、县乡两级综合志书、史书和地情资料书籍编纂工作。传承濮阳优秀传统文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十)制订全市编史修志业务规划、规范,审查验收市县乡三级综合性志稿、史稿。
(十一)征集、保存濮阳市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史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十二)组织开展党史史志业务培训,指导全市党史和史志工作。 (十三)管理市方志馆,指导全市方志馆、方志室、村史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